规章制度
展览部考核制度
( 2022-04-01  点击率:971次 )
为了切实加强展览部日常事务管理,提高本科室员工整体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一个高效、协作、竞争、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完成。特制定本部门考核办法,各员工应积极配合并切实地贯彻执行。

1、及时、完整、准确、系统地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不可出现收集、整理不认真导致丢失或因管理无序在要求时间内无法提供文件的现象。出现一次警告,发现二次扣罚当事人和当事人组长各50元,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当月考核不合格并作出书面检查。

2、增强保密观念,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因本人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警告,并作出书面检查。

3、负责部门各项费用的核对,开具。避免漏账、错账、重复账的现象,一经发现先作出书面报告,发现二次扣罚当事人和当事人组长各50元。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当月考核不合格并作出书面检查

4、展会招商期间每日缴费表应在9:30前完成整理、分类。当日工作未在时间内完成,第一次发现警告,发现二次扣罚50元,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当月考核不合格并作出书面检查。

5、情绪处理不当发生争吵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扣罚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组长10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招商时,办事员电话联系企业应做到耐心沟通,联系到每一个参展企业。每一张企业名单上签上打电话办事员的姓名。发现消极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追究到个人,第一次予以警告,二次发现扣罚50元,三次及三次以上的扣罚10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

7、增强保密观念,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因本人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经发现责令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包含展会规划图、参展企业资料等)。    

8、擅自更改、删除后台数据的,一经发现责令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