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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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讲解员进行讲解服务,必须经公司委派许可。讲解人员不得私自承揽讲解服务业务或进行讲解服务活动。 二、讲解员应当在永康国际会展中心范围内进行讲解活动,不得超越景点范围服务。 三、讲解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讲解服务单位确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止讲解活动。 四、讲解员应当具有爱国主义精神,讲文明,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六、讲解员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及其他不健康内容。 七、讲解员对涉嫌欺诈经营的行为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 八、讲解员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九、讲解员应当提高讲解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公平竞争;按照旅游者的要求或双方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普通话、外语、方言等语言服务。 十、讲解员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讲解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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